近期,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和市教育局、民政局、房产局、城管局、文旅局、国资委九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将“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依照部门职责分工,指导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
集中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和跟踪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停止刊播校外培训广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对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持续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监测、巡查等,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建立健全重点舆情联合应对机制,推动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得到群众拥护、社会理解和市场主体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