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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明星学员”“名校录取”?警惕教育培训广告的陷阱!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24/8/9 10:19:52 人气:38

【以案说法】“明星学员”“名校录取”?警惕教育培训广告的陷阱!

上海市场监管

案情简介
近期,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的一家艺术类培训机构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名为“冲刺艺考,暑假你来战斗!艺术梦想有无限可能,抓住机会问鼎顶尖院校!”的广告推文。文中详细介绍了机构校区、教师团队、教学成绩、培训费用的相关情况。另外,该机构在文中还展示了19位往期学员的形象照片,设置了优秀学员取得高分、考入名校的栏目,构成了利用受益者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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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当事人为推广其培训课程,通过利用学员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1.培训机构往往会通过挑选学习成绩优秀的学员(而大量学员的真实成绩状况并不可知)在广告中进行宣传,容易误导广大学员及家长。一些机构热衷于在自媒体上设置“明星学员”“学员风采”“就业明星”“经验分享”等栏目,宣扬优秀学员考入名牌学校、获得高薪职位等,诱导学员参加培训。

2.教育培训的效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能保证每个学员都取得高分。教育机构以承诺取得高分或者考入名校作为广告宣传内容,实际上是吸引报名的手段,并不能保证实现。

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校外培训管理政策的各项要求,自觉加强广告规范管理;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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