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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及各省级局公布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案例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22/5/20 13:52:20 人气:453

市场监管总局及各省级局公布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的

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案例

、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肇庆市艾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2022年3月12日,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肇庆市艾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作出罚款8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14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舆情反映,对肇庆市艾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3日举办“跨年直播夜”网络直播促销活动,在直播中发布广告,推销丰胸医疗美容服务。该广告未经审查,且广告中存在直播人员脱衣摸胸等低俗动作以及挑逗性言语等违法情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医疗美容属于医疗活动。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无视群众就医安全;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公然发布低俗内容广告,背离道德风尚,污浊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惩。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此类行为露头就打,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总局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二、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查处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直播方式对医美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案

2022年1月30日,山东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依法对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商品的功能、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30日,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根据有关线索,对山东朵拉朵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1年9月5日,当事人在某平台直播间对其销售的“三宝冻干粉”产品进行直播宣传时,通过展示板宣称该产品“含有左旋VC、依克多因、辅酶Q10等成分,以上成分具有延缓肌肤衰老等功效”。在截取视频的第40秒处,宣传11万单好评率100%,视频第01分02秒处,宣传“三宝”所有的产品好评率都是100%。主播所使用的展示板、直播时使用的宣传用语均由当事人提供。当事人无法提供“三宝冻干粉”产品具有与左旋VC、依克多因、辅酶Q10等主要成分同样功效的证明材料。该平台数据显示,有一款“三宝多效眼霜”的商品评价为“好评率99%”,未达到好评率100%。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美容行业迅速发展,出现了虚假宣传、仿冒混淆、诱导消费等行业乱象问题,不仅破坏医疗美容行业竞争秩序,甚至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医疗美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总局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三、北京中基富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例描述:2021年8月9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案件交办线索。经初步核实后,于8月17日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6月30日,当事人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基富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献礼建党100周年特别企划--中国投资机构先进集体名单公布”的文章。打开该文章后,在首页中心位置有“以下为中国投资机构先进集体名单”的文字,随后附图,主要内容为“母基金周刊 FOF WEEKLY”的文字图形组合LOGO标志,以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党徽”“中国投资机构先进集体”“领先机构投资者 专业服务平台”等文字描述。

处罚详情:2022年1月20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北京中基富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队长提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北京市局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四、某医学美容研究所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案件回顾:2021年9月23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某医学美容研究所在其自建网站发布了内容为“玻尿酸 深层祛皱 填充凹陷 精致塑形 微创全”“PART2填充凹陷—玻尿酸原本是人体真皮组织之一,只需在真皮注射后,立即可见效果,安全无副作用,填充凹陷,医生推荐使用中分子玻尿酸”的广告,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医疗广告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重拳出击:事人发布上述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五、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件回顾:2021年2月25日,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互联网百度平台上检查发现,当事人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含有:“关于我们......高正教师公招的名师团队由近百名教师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组成,均是来自于命题及教学研究的前沿和核心地——西大、西南大、重师大、华东师大等名校毕业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他们大多是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学名师......”等内容。

经查,当事人公招的名师团队没有近百名教师来自教师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组成,也不是均来自于命题及教学研究的前沿和核心地——西大、西南大、重师大、华东师大等名校毕业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不能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近百名教师系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没有任何部门、单位、机构认证当事人的名师团队是考试领域公认的权威培训师资专家。

重拳出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六、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湘潭惠民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3月23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湘潭惠民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6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墙上广告牌的部分内容不实。2022年1月26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经查,当事人利用店内的广告牌对进店客户虚假宣传使用激光的特别功能和作用,达到销售产品目的。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悬挂9块广告牌,内容分别为“15天的变化、12时辰与健康、颈椎病的十五大危害、激光的28项功能、医用弱激光的四大作用、知识产权、导致人体经络堵塞的原因有哪些、人体体温健康表、好转反映”等。上述广告内容均无任何依据,内容来源于当事人在网上搜集下载,整理后交由某广告公司排版、喷绘,制作并安装,共产生广告费用1650元。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此案涉及中老年群体和民生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监管的难点。此案严肃查处,既整治虚假广告突出问题和医疗行业乱象,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湖南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七、长沙市卓而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1年7月1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网络监测、现场检查、投诉回访、举报梳理、数据分析、归类甄别”等手段,发现长沙市卓而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百度、搜狗、美团、新氧APP等平台发布违法医疗服务广告,当事人宣称的“生物材料”与实际使用“生物玻璃骨填充材料”“玻尿酸”“肉毒素”开展医疗美容的记录完全不符,其医务人员和使用的医疗设备完全不具备提取和制备“干细胞”的医疗技术。经调查核实,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该公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违法所得共计106.2498万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法所得金额较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司局函《关于加强干细胞广告监管的工作提示》等有关要求,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湖南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八、湖南腾马新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UC浏览器平台发布未经审核的医疗广告案

2021年3月18日,根据央视3.15晚会通报的线索,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腾马新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为长沙长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岱高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等11家医疗服务机构在UC浏览器平台上发布了未经审查的广告内容。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承认了在UC浏览器平台上发布了未经审查的医疗服务广告的违法行为,并获取相关广告信息技术服务费共5.1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没收广告费用5.1万元,并处罚款10.2万元,合计15.3万元。

——湖南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九、湘潭恒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1年4月28日,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市公安局民警对湘潭市华宇大酒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湘潭恒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在举办苏州微拍五福临门财富论坛会。经调查核实,本次会议内容为推广苏州微拍五福临门资产包“合法、暴利、不伤人脉”,推介苏州微拍“触发式除权,分红式填权”的经营模式,从资金安全、稳赚不赔、投资性收益复利倍增带来经济效益、资产升值收益预估分析和红利等方面做虚假宣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

——湖南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成都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1月7日,根据消费者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的大量投诉举报,决定立案。经查,自2021年7月起,当事人在其APP“**部落”销售各类盲盒商品,并对盲盒奖池的抽奖机制和相关中奖概率进行宣传。在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2月3日期间,当事人在未对抽奖页面中的中奖概率进行充分说明和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擅自更改盲盒奖池的抽奖机制,导致盲盒奖池中各类奖品即刻的中奖概率与抽奖页面中宣传的中奖概率不一致,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造成重大和实质上的影响。截至2月3日,共销售盲盒280587个3400万元。

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0万元。

——四川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一、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四川某艺术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虚列:“文物鉴定与评估委员会中国文玩古董交流协会中国青年协会中国古董学术研究会”等宣传牌匾描述的荣誉,实为自行虚构制作。

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

——四川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二、华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华蓥市漂亮妈咪宝贝母婴生活馆虚假宣传案

1月10日,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放置其销售的“衍生”牌系列儿童食品推荐宣传牌上有“金牌专家推荐”“特邀儿科中医刘某”“刘某国家职业中药师国家高级营养师香港衍生集团高级顾问”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内容的相应证明。经查,刘某实为衍泰药业(深圳)有限公司职工,并非儿科中医,宣传的“金牌专家”也无事实依据。

处理: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4万元。

——四川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三、朔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朔州中医药集团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1年12月,朔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朔州中医药集团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进行行政检查。现场发现在其医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理疗明显,一次见效,大部分三次治愈,有的一次即可治愈”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宣传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朔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9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四、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丽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表示功效性、安全性的断言和隐含保证治愈的广告案

2021年12月,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运城丽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在其自建的网站发布了“太原地区独家美国艾尔建公司比较高等级Botox授证医院,同时拥有年轻化注射中心专家团坐阵,注射效果和质量绝对得以比较完美保证....”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广告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运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0.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五、朔州中医药集团医院发布虚假广告

2021年12月,朔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朔州中医药集团医院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行政检查时,现场发现在其医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理疗明显,一次见效,大部分三次治愈,有的一次即可治愈”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宣传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朔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9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六、运城丽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隐含保证治愈广告

2021年12月,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运城丽都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在其自建网站发布了“太原地区独家美国艾尔建公司比较高等级Botox授证医院,同时拥有年轻化注射中心专家团坐阵,注射效果和质量绝对得以比较完美保证....”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广告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运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0.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七、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兴光肉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从事阿胶糕生产、发布违法广告等案

2022年3月14日,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枣庄市兴光肉制品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从事阿胶糕生产、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阿胶糕、生产工具及罚没款合计52.74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举报,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对枣庄市兴光肉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阿胶糕生产。经核实,当事人无证生产阿胶糕43.35千克,已销售16.5千克,销售单价596元/千克,货值金额2.58万元,违法所得9834元。当事人在“快手”上发布“阿胶糕的六大功效”“补血止血、所以有气血虚亏的一定要使用阿胶糕”“调理月经”等内容的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在“快手”上发布自己生产的阿胶糕与其他厂家生产的阿胶糕进行对比的视频,贬低其他经营者的产品,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另查明,当事人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销售经检验计量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通过“快手”平台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食品,发布违法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消费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山东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八、南京艾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简介:2021年8月23日,根据举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南京艾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有关“新冠疫情”的违法广告开展执法调查。经查,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8月24日,当事人在“南京艾氧环保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7篇文章,其中2021年1月31日编辑和推送的“防范疫情 重磅出击”、2021年2月24日编辑和推送的“如何选购真正有效的空气净化器”、2021年4月30日编辑和推送的“今年春季随着雾霾的来临,你和家人还好吗?”等文章中宣传了“艾氧家的爱斯普润净化器采用新型抗菌防病毒空气净化膜材料,可灭杀甲型流感病毒H1N1,且抑制率高达99.5%。高效防护,气溶胶截留率>99.97%,5min内新冠病毒抑制率>99.9%,可高效灭杀新冠病毒”等内容,当事人提供不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1月25日,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对南京艾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商家进行广告宣传时应准确真实,不得随意夸大、发布虚假内容,诱导消费者消费。不法商家蹭用新冠疫情热点,借势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宣传,推销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江苏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十九、宿迁逸视明青少年视力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2022年1月15日,根据“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单,泗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宿迁逸视明青少年视力健康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开展执法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印制、发放宣传单,制作店堂宣传靠牌、宣传灯箱等形式对外发布广告称“专业解决近视、远视、弱视斜视、散光等视力问题;专业矫正弱视!近视!斜视!散光;去逸视明护眼训练恢复视力摘掉眼睛”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客观实际情况与宣传内容、允诺相符,当事人未对广告使用数据引证内容标明出处,亦无法证明数据引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22年3月7日,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泗洪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当事人为了追逐不当利益,违背近视等眼部疾病不可逆转等科学定论,大肆进行“神医神药”式的非法宣传,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案件查处,严厉打击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护产品虚假广告宣传行为,规范了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了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

——江苏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二十、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海口龙华盛华贸易经销部实施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简述:2020年11月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海口市椰海粮油交易市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经营一次性塑料袋,其仓库储存有26种规格75袋(编织袋装)一次性塑料袋。上述一次性塑料袋印有“盛爱”塑业商标、“中国环境标志”等图案,其中18种规格的塑料袋上印有“降解环保袋”字样。经查,当事人委托广东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润溢塑胶厂生产了包括上述一次性塑料袋,运到海口进行销售。外观、标示设计印刷版由当事人提供,使用的原材料是“高密度聚乙烯(PE-HD)”。当事人委托生产销售的一次性塑料袋标注“降解环保”,而原材料是“高密度聚乙烯(PE-HD)”,不具有降解性能。当事人未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行为。

处理决定:2021年5月2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二十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呼和浩特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1年11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工农兵路交汇处某房地产楼盘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在其营销中心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某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距离某商住区1公里(5分钟)”的广告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二十二、辽宁新大地化肥制造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摘要: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物灵”牌稳定性复合肥料没有添加脲酶抑制剂或脲酶抑制剂+硝化抑制剂,其外包装标识标注的“使用方法用于水稻时能增产20%左右”没有科学依据或证明文件,当事人将未经科学论证的观点、现象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

案情进展:辽源市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吉林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二十三、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天津河北现代和美医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1年12月30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天津河北现代和美医院有限公司在大众点评开设的网络账户进行刷单炒信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18日,市市场监管委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天津河北现代和美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大众点评网络账户刷单炒信,为其填写用户评价的用户在当事人处并无就诊记录。经查,当事人在大众点评网开设网络账户,通过第三方公司招募会员,以好评返现的方式组织会员为其填写虚假用户评价,以提升其大众点评评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不法经营者为获取更高关注,组织发布虚假好评,恶意淹没真实评价,人为提升用户评分,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刷单炒信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二十四、江山市查处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夸大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案

2022年2月15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宣称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对普通食品作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3月开始从事益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均为普通食品)销售活动。在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利用店内广告牌、广告纸、宣传册、LED显示屏、电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消费者宣传其所售的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具有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降尿酸功效,且当事人根据服用益迦膳食品的反馈情况要求消费者减少或停用相应疾病的治疗药物。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益迦膳系列食品90盒,销售总金额130500元。

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浙江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二十五、杭州市萧山区查处杭州某公司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

2022年1月26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在淘宝网的直播销售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通过淘宝网直播销售部分珠宝、首饰、玉石等产品时,在宣传中存在假冒商品产地、年份,伪造、套用鉴定证书,将人工制造产品宣传为纯天然产品等虚假宣传行为,吸引消费者购买,上述商品销售额为15535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责令当事人发布情况说明,同意消费者就问题产品进行退货退款,目前部分款项已退还消费者。

——浙江省2022“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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